【LINE回「讚」貼圖成同意解僱?!員工怒告公司!】
一、中成點評:
通訊軟體已是現代人聯絡的重要管道之一,也由於其便利性,在職場上也常作為工作交辦的媒介。但不論如何,勞資關係仍屬一種法律關係,依法有應遵循的規範。以本案件為例,以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雇時,雇主務必要遵守「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」;另外,不論是雇主或員工有意終止勞動關係時,也建議當面溝通並簽立相關書面文件,避免日後產生爭議。
二、新聞重點
若員工能力不佳,公司應給予一定時間的緩衝期,且雇主應”當面”告知員工工作能力的不足,解僱或者離職應當以更正式的方式進行,不能僅靠通訊軟體溝通,以免造成勞資雙方的誤解。
三、使用LINE貼圖而引發的勞資糾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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